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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正骨》杂志学术伦理与科研诚信规则


  为了加强《中医正骨》的学术伦理与科研诚信建设、抵制学术不端行为,本刊依据相关伦理准则,并结合本刊实际情况,制定《<中医正骨>杂志学术伦理与科研诚信规则》。
  第一条 为确保受试者尊严、安全和权益得到保护,增强公众对临床研究的信任和支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布的《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报告需说明采用的试验程序是否经过国家或所在机构设立的伦理委员会的评估与批准,作者需提供研究方案的伦理审查证明文件。如所在机构没有设立正式的伦理委员会,作者需说明研究是否符合世界卫生组织《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国际伦理准则》和世界医学协会最新修订的《赫尔辛基宣言》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 作者须采取各种预防措施保护受试者的隐私,论文中不得涉及受试者姓名、住院ID号等个人身份信息。对于使用可识别身份的人体材料或数据进行的医学研究,必须按正规程序征得受试者的同意,并在论文中尽量对能识别受试者身份的部位(特别是脸部)进行遮挡。
  第三条 研究对象为动物时,研究报告应说明是否经过相关伦理委员会审查,或至少说明是否遵循了国家或机构的有关实验动物管理和使用规定。
  第四条 作者在投稿时应声明是否存在利益冲突。如存在利益冲突,应说明可能对其研究结果产生影响的所有经济利益关系。
  第五条 作者应对论文的真实性负责,有责任配合编辑部要求,提供原始图片、原始数据、基金立项任务书和项目名称等证明材料。
  第六条 本刊对所有来稿进行文献不端检测。本刊拒绝复制比≥30%的稿件。复制比<30%的稿件,重复部分为重要数据或主要结果、观点者,亦拒绝刊用。
  第七条 对于捏造、篡改数据或涉嫌剽窃、抄袭他人作品及一稿多投和重复发表等行为,认定为学术不端,拒绝刊用。对已经定稿录用的稿件,若发现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本刊有权退稿,并通告作者单位和相关期刊。对已经刊用的论文,若发现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本刊将作撤稿处理,刊登撤稿声明。
  第八条 审稿人应坚持公平、公正、保密、及时的原则,对稿件提出负责任的评审意见。不得对作者的所在机构、地域、资历、民族等产生偏见或歧视,不得泄露作者的研究内容。
  第九条 审稿人与作者存在利益关系或冲突(如亲属关系、师生关系、校友关系、同事关系、竞争关系)时,应向编辑部公开利益冲突,必要时审稿人应主动回避审阅与其有利益关系的稿件。
  第十条 编辑应公平、公正、及时地处理每一篇稿件,不得因为人际关系、经济利益、专业偏好等因素影响到对稿件的公正处理。
  第十一条 编辑应遵守保密原则,一方面要严格保守审稿人信息,另一方面要对作者的研究内容保密。
  第十二条 编辑部应定期公布投稿须知等作者所需要的详尽指南,并及时更新。

  本规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中医正骨》编辑部
2018-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