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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正骨》杂志版权制度


  为加强《中医正骨》杂志版权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结合本刊实际情况,制定《<中医正骨>杂志版权制度》。
  第一条 《中医正骨》的版权归《中医正骨》的第一主办单位河南省正骨研究院所有,《中医正骨》编辑部代表河南省正骨研究院,负责处理有关《中医正骨》版权的一切事宜。
  第二条 作者在投稿时需提交单位介绍信,介绍信除证明稿件内容(数据、作者信息)的真实性之外,还应证明稿件无一稿多投、不涉及保密问题、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署名无争议等。
  第三条 署名作者是论文的实质性贡献者,作者署名原则上按贡献大小排序,由论文署名作者共同商定,并在投稿时确定。作者和单位署名一般不得更改,如确需变更时,不得擅自在修改稿中更改,应由论文主要负责人(第一作者和通信作者)向本刊编辑部提交书面变更申请,陈述理由,并由所有署名作者签字认可,并加盖第一作者单位公章。
  第四条 作者收到本刊的论文录用通知后,应提交全体作者签名并加盖第一作者单位公章的《论文著作权转让书》,声明论文全体作者同意将该论文之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即含各种介质、媒体,以各种语言、各种形式出版的使用权),在全世界范围内转让给《中医正骨》编辑部。《论文著作权转让书》自全体作者签字之日起生效,对全体作者均有约束力。
  第五条 作者应保证论文是作者独立创作的原创性作品,未曾发表过,符合国家有关保密的规定,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及其他合法权利。作者应对以上事项负全部责任。
  第六条 作者向本刊投稿后,本刊编辑部将于90日内向作者发出修改、录用或退稿的通知。作者在收到上述通知前,不得将论文投往其他刊物;若作者在投稿后90日内未收到上述通知,可将论文转投其他刊物。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中医正骨》编辑部
2014-2-11